本中心於每學期結束後將依據:課程內容是否反應通識教育精神 (10%)、課程內容執行情形 (課程大綱、學生作業、評量等之合理性) (25%)、教學助理運用情形 (25%)、課程內容特色:創新性與意義 (10%)、計畫網頁查核 (15%)、其他:修課人數、評鑑值、學期成績總平均、標準差、學生課後學習平均花費時數比例 (15%)。評選出績優計畫若干件,獲獎教師於下次開授通識課程時,得向本中心額外申請教學相關業務費,每計畫以5萬元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