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身為體育組,早在日治時期之帝國大學即有體育部,1945年國民政府來臺後改為體育組,經組織法的變革,一直隸屬於訓導處 (現已改為學務處),1995年10月24日因大學法修正實施,更名為「體育室」,改隸共同教育委員會,又於2007年學校組織規程修訂,將體育室隸屬於本中心。下設「體育教學組」、「體育活動組」、「場地設備組」及「法醫校區體育組」,負責推展體育教學與研究、體育活動、場地設備管理及其他體育事項,旨在提昇體育教學、研究與活動之品質,活化運動場館之經營與管理,提供優質的體育場館及設施,並促進教職員工生體能發展,以及增進運動知能與養成運動習慣,追求全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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