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 :依規定大學國文與通識課程加總需達18學分,且大學國文至少需修習3學分(不可用通識A1~A4充抵)。本地生可由以下兩種修課方案擇一: 3學分國文 + 15學分通識。 6學分國文 + 12學分通識(此時可將國文3學分充抵通識A1~A4任一領域。) 僑生、國際學生請依據「本校僑生、國際學生大學國文輔導辦法」辦理。
A1 :依規定大學國文與通識課程加總需達18學分,且大學國文至少需修習3學分(不可用通識A1~A4充抵)。本地生可由以下兩種修課方案擇一:
僑生、國際學生請依據「本校僑生、國際學生大學國文輔導辦法」辦理。
A2 :各院系可指定5~6個通識領域。有關各系指定通識領域,請詳閱「各院系指定學生應修習通識課程領域一覽表 (96以後)」。 學生修畢院系指定的3個通識領域課程後,其餘的通識學分可以自由選擇各領域的課程繼續修習。惟國際學生不受此限。另,如與學生畢業時就讀學系之必修課程相同,或為學生畢業時就讀學系所開授之課程者,不得採計為通識或溝通表達與職涯發展學分。
A2 :各院系可指定5~6個通識領域。有關各系指定通識領域,請詳閱「各院系指定學生應修習通識課程領域一覽表 (96以後)」。
學生修畢院系指定的3個通識領域課程後,其餘的通識學分可以自由選擇各領域的課程繼續修習。惟國際學生不受此限。另,如與學生畢業時就讀學系之必修課程相同,或為學生畢業時就讀學系所開授之課程者,不得採計為通識或溝通表達與職涯發展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