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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教育中心

共通課程架構

凡105學年度已在學或新入學之學士班學生,應修習通識課程15學分。轉學生、降級轉系學生,應依轉入年級學生之入學學年度為標準。入學之當年度第一學期即辦理休學者,應依其復學學年度為標準。

通識課程分為「文學與藝術 (A1)」、「歷史思維 (A2)」、「世界文明 (A3)」、「哲學與道德思考 (A4)」、「公民意識與社會分析 (A5)」、「數學數位與量化分析 (A6)」、「物質科學 (A7)」、「生命科學 (A8)」等八大領域。其課程目標及簡介如次:

 

A1:文學與藝術

目標
(1) 培養鑑賞文學藝術作品的能力。
(2) 培養表達自我感知與想像創造的能力。

說明
經由閱讀分析文學與藝術作品,培養學生思辨、批判、想像、創造、審美的能力,進而開展其對自我生命的深度感知,以及人文世界的多方面關懷與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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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歷史思維

目標
(1) 培養歷史思維的能力,使學生能獨立思考。
(2) 增進學生對不同歷史脈絡中人的處境的反省能力,以提升其關懷社會的情操。
(3) 建立經典閱讀習慣,以提升文化素質。

說明
通過歷史學或相關學科的研究方法,分析重大歷史事件或長期歷史變遷,或藉由閱讀歷史名著,以啟發學生歷史意識,培養學生進行歷史思考的能力,並引導學生建立古今之間的相關性,反省自身在歷史脈絡中的主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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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世界文明

目標
(1) 培養學生欣賞多元文化的能力。
(2) 增進學生對自己文化傳統的瞭解。
(3) 剖析不同文化與宗教間的異同,使學生懂得尊重與欣賞其他文化。
(4) 引領學生反省自我與世界的關係。

說明
引導學生瞭解世界各地域文明的特色,開拓學生的視野,培養學生瞭解自己文化傳統,尊重並欣賞其他文化與宗教的精神,以反省自身在全球文明對話新時代中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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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哲學與道德思考

目標
(1) 培養學生思考與探索人生根本課題的能力。
(2) 訓練學生瞭解與反省哲學基本課題的能力。
(3) 發展學生道德思辨與倫理判斷的能力。

說明
哲學為追求智慧的學問,探索的對象是人生、社會、世界與宇宙各方面的真理、美善、理想與神聖。道德思考則關切如何做人與生活的人生實踐課題,其最基本的三個問題是:我為什麼活著?我應該怎樣活著?我如何能活出應該活出的生命?針對哲學基本課題與人生三問,本領域提供哲學素養及生命教育的基礎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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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公民意識與社會分析

目標
(1) 促進學生對民主法治精神及社會群體異同存在的瞭解。
(2) 發展關懷社會、造福人類的使命感。
(3) 培養履行公民責任的態度及能力。

說明
透過社會科學知識及民主法治的學習,使學生瞭解社會科學分析方法及當代社會的重要議題,並探索社會群體異同的存在,以增進學生關懷社會、造福人類的使命感,培養履行公民責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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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數學數位與量化分析

目標
(1) 培養量化推理的能力。
(2) 建立數學的思考方法。
(3) 培養欣賞數學特質的能力。

說明
期待學生瞭解量化推理與數學的思考方法,以作為各種學科的學習基礎,以及瞭解生活上常用的統計等分析工具的理論基礎,並培養學生欣賞數學內涵中以簡馭繁的精神和結構完美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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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物質科學

目標
(1) 透過自然界相關課題與知識的學習,使學生瞭解人與自然相互依存的永續關係。
(2) 引導學生學習科學探索的思維模式,掌握推理、驗證及解決問題的方法。
(3) 激發學生主動探究科技在社會中的發展,並增進科技社群與非科技社群的對話。

說明
透過物理、化學、天文、地球及環境科學、工程與工技等相關知識的學習,使學生認識科學知識,且首重發展出具備理性思辨的科學態度與永續倫理,以及創新、溝通、發表、對話的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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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生命科學

目標
(1) 促進學生對生命奧秘的瞭解與欣賞。
(2) 引發學生主動探索生物科技對人文社會衝擊的意願。
(3) 培養學生尊重生命並以實際行動保護大自然的能力。

說明
透過生物學與生命科學的介紹,引導學生暸解生命的起源與生物世界的奧祕。期待學生學習正確的生命科學的概念,啟發學生探討生物科技對人文社會的衝擊,培養學生尊重並保護大自然的物我交融之精神。

課程分類圖

 

通識學分修習及相關充抵規定如下:

  • 學生應依據共同教育中心公佈之「各院系指定學生應修習通識課程領域一覽表 (96以後)」,修習其就讀學系指定領域之通識課程。修習3個指定領域後,其餘可開放自由修習。通識課程如兼跨2個領域者,得選擇計入其中任一領域。國際學生不受前述規定之限制。
  • 可修習「溝通表達與職涯發展課程」(原基本能力課程) 以充抵通識學分,至多6學分。
  • 大一國文可與通識課程「文學與藝術 (A1)」、「歷史思維(A2)」、「世界文明 (A3)」,以及「哲學與道德思考 (A4)」等4個領域中任一領域相互充抵,至多3學分。
  • 經共同教育中心課程委員會核准並公布之專業基礎科目,可採計為通識學分。惟若與學生畢業時就讀學系之必修課程相同,或為學生畢業時就讀學系所開授之課程者,仍不得採計為通識學分。
  • 各系 (所) 或學程之專業課程經共同教育中心審議認可為通識課程或「溝通表達與職涯發展課程」(原基本能力課程)者 (即領域代號後加有「*」者),其通識學分數或「溝通表達與職涯發展課程」(原基本能力課程) 學分數之採計與專業課程原有學分數相同。
  • 超修或不可採計之通識課程或「溝通表達與職涯發展課程」(原基本能力課程) 學分數,採計為選修學分。若畢業學系有其他規定,從其規定。

95 學年度 (含) 以前入學學生通識課程修習規定:

  • 通識課程原分為「人文學 (G1)」、「社會科學 (G2)」、「物質科學 (G3)」、「生命科學 (G4)」四大領域。自96學年度起,通識課程改為八大領域,故自 96 學年度起修習之通識課程領域認定,採下列方式:
  • 「文學與藝術 (A1)」、「歷史思維 (A2)」、「世界文明 (A3)」、「哲學與道德思考 (A4)」領域課程可歸於:「人文學 (G1)」領域。
  • 「公民意識與社會分析 (A5)」領域課程可歸於:「社會科學 (G2)」領域。
  • 「數學數位與量化分析 (A6)」、「物質科學 (A7)」領域課程可歸於:「物質科學 (G3)」領域。
  • 「生命科學 (A8)」領域課程可歸於:「生命科學 (G4)」領域。
  • 通識課程選修方式有下列兩種,可任選其一:
  • 除本系所屬領域外,其他三領域皆應選修。
  • 除本系所屬領域外,其他三領域中選二領域,且每一領域至少應選4學分。
  • 本系所屬領域別,請參見「各學系歸屬領域一覽表 (95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
  • 選修本系所屬領域之通識課程 (如中文系屬「人文學 (G1)」領域,其學生選修「文學與藝術 (A1)」、「歷史思維 (A2)」、「世界文明 (A3)」、「哲學與道德思考 (A4)」領域之通識課程) 不計入通識學分。
  • 課程如兼跨二領域以上者得選擇計入其中任一領域。選修一門以上含本系所屬領域之跨領域通識課程時,僅承認一門為通識學分。
  • 通識課程若屬系 (所) 或學程開授之專業課程 (即領域代號後加有「*」者) ,其學分採計方式如下:
  • 若超過2學分,每門課 (全年課程上、下學期算作一門) 僅採計2學分。
  • 如某一門科目與學生原系指定必修或選修之學科相同者,不得採計。
  • 自96學年度起,不再開設「歷史」、「本國憲法」、「公民教育」等共同必修科目,學生修習「歷史思維 (A2)」、「世界文明 (A3)」領域部分課程可充抵為共同必修科「歷史」課程;「公民意識與社會分析 (A5)」領域部分課程可充抵為共同必修科「本國憲法」或「公民教育」課程。
  • 通識課程之學分數列入學生最低畢業學分數計算。但超修或不可採計之通識課程學分數,是否採計為選修學分,由學生畢業時就讀學系認定之。

溝通表達與職涯發展課程(原基本能力課程)旨在厚植學生的基礎能力,可轉換至不同場域持續應用這些技能,且從中訓練學生分析、邏輯和統整等思維能力。

學生可修習溝通表達與職涯發展課程(原基本能力課程)計入通識學分,至多6學分。

 

溝通及表達

目標
培養學生以簡潔、有組織性的不同語言呈現方式,表達複雜、專業的概念和資訊,達成有效溝通目標,並期於學習過程中激盪出多元、豐富的觀點,成就創意。

說明
真正學術力 (true academic competence) 除專業領域知識的養成之外,批判思考能力、整合能力、口語溝通能力與文字表達能力亦為不可或缺之基本能力。此類課程旨在訓練學生溝通及表達能力之相關技能,期於學習過程中,訓練其有效統整及使用資源,進而培養分析、思辨及組織與建構應變策略的能力,得以在校園內外之日常生活上實際運用,兼及其生涯規劃,如深造、求職等。

課程分類圖

96學年度起,本校共同必修科目包含國文、外() 文、進階英語、體育及服務學習五大領域。旨在奠定學生良好的語文能力與人文素養、體能及社會服務精神。

其中國文、外()文二科為基礎語文能力與人文素養課程。

國文領域

目標

1. 通過各種代表性文本的精讀、解析及詮釋,加強學生的人文思維與涵養。
2. 以議題為導向,充實文體知識,使學生熟習各類文篇之主題類型、篇章結構與修辭方法。 
3. 藉由實作與討論,使學生能逐步掌握議論、說明、描寫、敘事或抒情等各種類型的寫作要點。
4. 訓練學生邏輯推理、議題分析的基本技能,熟悉轉化知識或日常經驗的論述和表逹能力。

說明

109學年度起,國文課程類型明確定位為深度的閱讀與寫作訓練,並重語文能力與人文素養的提升。為利學生依興趣選課,依教材和主題分為「大學國文:文學鑑賞與寫作、「大學國文:文化思想與寫作、「大學國文:專題閱讀與寫作及「僑生國際學生國文等四大領域,教材和主題多元之下,全面加強寫作訓練。教學過程著重帶領學生閱讀各種經典作品,從觀摩、討論到表達,再藉由寫作訓練觀察、探索、思辨和溝通,提升能性、思辨性、表述性等多重語文能力,並深化自我與他者交感、對話的經驗和涵養,從而涵育人文素養。

外文

目標
1. 以實用、豐富的教材,培養外語聽說讀寫的能力。
2. 發展良好的語感。
3. 增進欣賞外國文化的能力。
4. 透過外文資料的閱讀搜尋、組織歸納、演講報告、團體討論等方式,訓練學生獨立與批判思考的能力。
5. 建立良好之外文自我檢查、編輯、以及遵循正確書寫格式的習慣。
6. 奠定外文終身學習的基礎。

說明
外文 (含英文及其他外文) 課程之目標,首先在透過實用、豐富之教材,訓練學生聽、說、讀、寫能力;一方面訓練基本外語能力,同時也培養學生敏銳之語感,以使同學能更準確、更有自覺地運用外語。此外,外文課程亦著重加強學生之批判性思考、圖書館及網路搜尋資料能力、組織歸納能力、演講報告技巧、團體討論技巧、遵循正確書寫格式之習慣、以及自我編輯、校對等習慣與能力;並強調不可抄襲、誠實、負責任等正確做人處事原則。所有課程之終極目標,均在培養學生外文終身學習的基礎。

申請免修流程

大一新生可於入學當學年第一學期(8月)申請大一英文免修,通過者得免修「大一英文」(6學分)及「進階英語」(一、二);如未曾參加前項免修或者未通過者,在校期間仍可參加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自辦之自訂測驗或者其他經認證之英語文能力測驗,通過者可申請進階英語課程免修,並辦理課程停修,第二學期亦無須繼續修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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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必修學分」補充說明

國文

105學年度起,國文與通識加總18學分,國文可與通識課程A1~A4任一領域相互充抵,至多3學分。學生可自以下方案擇一修習:

一、 3學分國文+15學分通識;

二、 6學分國文+12學分通識。

若選6學分+12學分通識,則通識僅需修習2個指定領域,其餘開放自由修習。

符合本校《學士班大學國文免修施行要點》申請資格且參加免修認證考試成績通過者,得免修大學國文,給予學分並計入畢業學分數內。核准免修大學國文者,若再修習大學國文課程,所修課程學分與通識學分充抵。

學士班僑生、國際學生新生國文領域之修習,依據本校僑生、國際學生大學國文輔導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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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

97學年度起,學生可修習由外國語文學系或日本語文學系開設之各項外語課程6學分作為外文領域學分,但必須為同一語言。各系若有其它規定,從其規定。

符合本校《學士班大一英文免修施行要點》所列條件,並通過測驗者,核准免修大一英文者,等同免修共同必修之外文領域課程及進階英語課程,給予學分並計入畢業學分數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