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共同教育中心

一般公告

誠徵專責通識教學之專案計畫教師 1 名

  1. 職稱:助理教授級以上之專案計畫教師
  2. 專長及資格:
    1.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博士學位 (以國外學歷應徵者應檢附學位驗證之證明)。起聘職級依錄取者所具資格。
    2. 專長為藝術相關領域 (視聽藝術或流行音樂相關領域為佳)。
    3. 具全英語授課之能力,有全英語授課經驗者尤佳。
  3. 聘用日期: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止,一年一聘。
  4. 工作內容:
    1. 授課原則如下:
      1. 每週應授課 16 小時,其中至少 9 至 10 小時應協助共同教育中心開授通識課程。
      2. 每學期所開授課程至少 1 門為英語授課。
      3. 除開授正式學期課程外,應配合支援本大學先修課程、國際短期課程等。
    2. 協助課程規劃並提供相關課程建議。
    3. 支援本校藝文相關活動。
  5. 應檢附資料
    1. 附照個人履歷資料 (需含下列各項資料):
      1. 個人基本資料。
      2. 連絡地址、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及聯絡人 (國內、國外)。
      3. 詳細之學經歷 (請註明起迄年月,例 2003 年 6 月~2004 年 6 月)。
      4. 完整著作目錄 (請完整填寫所有作者 (按期刊原排序)、論文題名、期刊名稱、年份、卷期及起迄頁數。如刊載於 SSCI、SCI、EI 等,請加註)。
      5. 過去任教課程之課程大綱及相關有利文件。
      6. 中文自傳 (700 至 1,000 字)。
      7. 英文自傳 (2,000 至 3,000 字)。
    2. 身分證影本、畢業證書及學經歷證明書影本。
    3. 3 封推薦信,由推薦者寄送至本中心共同教育組黃慕萱組長收 (cge@ntu.edu.tw)。
    4. 教師資格證書影本 (無者可免附)。
    5. 具全英語授課經驗證明 (無者可免附)。
    6. 代表著作 1 份及參考著作最多 3 份。
    7. 其他有利資料。
  6. 受理方式:
    1. 申請截止日期:2021 年 4 月 30 日 (GMT+8);逾期恕不受理。
    2. 請將申請資料電子檔寄至 cge@ntu.edu.tw (Email 主旨請註明:應徵國立臺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專案計畫教師_姓名)。
    3. 通過第一階段審查者,將另安排第二階段試教與面談 (時間約於 2021 年 5 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