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作內容:
1. 辦理校學士學位法規訂修、作業規劃與執行事宜。
2. 辦理中心各項院級會議。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工作資格:
1. 碩士畢業。
2. 諳法規訂修,且具撰寫公文及計畫書能力。
3. 具大專校院教務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4. 具電腦文書操作技能(如Word、Excel等),能檢附英檢證明者尤佳。
5. 邏輯性強、擅長歸納,具資料蒐集、數據整理與分析能力。
6. 溝通協調能力強,做事嚴謹細心,積極負責,具獨立作業能力與團隊合作素養。
三、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彈性60分鐘),午休1小時。
四、 工作地點:
國立臺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
(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校總區博雅教學館5樓502室)
五、 工作待遇:
依照本校碩士級幹事薪資起薪,月薪36,283元。(年資敘薪及休假方式依照本校約用人員相關規定辦理。)
六、 應徵方式:
1. 請於110年12月13日(週一)下午5時前(以電子郵件寄件日期為準),將填妥之本校約用工作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應徵動機)、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英文能力證明、列出2位推薦人姓名(含單位、聯絡方式)及其他可資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整併為一份PDF檔,寄至信箱 cge@ntu.edu.tw,主旨請註明「應徵共教中心碩士級幹事-姓名」。
2. 上述約用工作人員履歷表格式,請至本校人事室/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下載。
3. 不受理由1111人力銀行自動投遞履歷者件。
4. 經資格審查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
◎您的個資為辦理行政人員聘僱之所須。如未獲錄取者,將於三個月內刪除您之個人資料。若有任何疑問,請來信至cge@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