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學期擬於本校開授通識課程有意申請教學助理補助之教師,請詳閱「個別型通識課程改進計畫」申請須知,
114-1學期開設通識課程之教師(含申請新開課者)可申請「個別型通識課程改進計畫」,附件三_計畫申請表須於114年6月6日(五)下午5時止前寄至ycchan@ntu.edu.tw。如課程屬通識5.0新課程,請改用附件四_5.0計畫申請表,並可延長至114年6月23日(一)下午5時止。通識5.0子領域架構詳見:https://cge.ntu.edu.tw/cl_n_195213.html
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承辦人:詹小姐,(02)3366-2545#231。
「申請須知」與「申請表」,請見以下相關檔案